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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位于舟山市定海芙蓉洲路59号三楼,成立于1984年,系原舟山市律师事务所转制而来。全所现共有执业律师10名,党员律师2名,工作人员3名,事务所办公大楼面积近250平方米,拥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先进的办公设备,以及现代化的通讯和交通设施。本所成立近20年来,一直本着全心全意为舟山市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的宗旨,竭力为舟山市的企业和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本所律师担任了舟山电视总台、原《法制经纬》栏目的法律顾问,解答、回复观众来信,在舟山经济广播电台的每周“空中律师”节目中现场回答听众来信、来电。在2000年,2001年,2002年、2004年多次被舟山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2005年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7年获得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并成为了中国律师会计师联盟会员,2010年本所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省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   本所全体执业律师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擅长办理各类刑事、民商、海商案件以及担任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本所曾先后办理过“明月轮碰撞舟山大陆连岛大桥索赔案”、“金塘大桥被撞案”,“潮汕地区出口骗税系列案”等本地区内有着较大影响的案子,成功办结了中国石油浙江分公司王xx受贿无罪案,2500万元银行发行基金案,2009年全所成功办理了浙江帅马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同时也提高了本所的声誉和知名度。本所在今后的发展中,将牢记“诚信、勤勉、效率”的原则,努力朝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层次化的方向迈进,为舟山市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